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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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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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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概况
平遥县位于山西省中部,隶属于晋中市,周边与介休、祁县、文水、汾阳、沁源、武乡等县市接壤,南同蒲铁路、大运高速、汾屯公路、108国道和东厦线穿境而过,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 平遥是晋中市乃至山西省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现辖5镇9乡273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人口48.56万,其中农业人口41.68万。县域面积1260平方公里,耕地76万亩。全县海拔700-1000米,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阶梯状,山地、丘陵、平川各占总面积的46.6%、21.1%、33.3%。 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5.47亿元,比上年增长8.1%;财政总收入7.7937亿元,增长48.3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716亿元,增长43.74%,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增长额度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固定资产投资25.36亿元,增长30.22%;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17.23亿元,增长2.19%;外贸进出口总额6839万美元,增长52.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63亿元,增长2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55元,增长19.15%,农民人均纯收入4515元,增长12.07%,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五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全县工业完成税收5.5亿元,占到财政总收入的70%。全年接待游客91.87万人,门票收入7117万元,旅游综合收入6.58亿元。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达到要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名列全省8个重点县前茅,城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首次突破300天大关、达到327天,比上年净增111天,在全市排名第三,彻底扭转了被动局面。 2009年主要指导性指标是:一是经济指标。全县生产总值完成61.7亿元,同比增长10%;财政总收入8.39亿元,增长7.6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7184亿元,增长0.0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3亿元,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亿元,增长15%;外贸进出口总额与去年持平。二是民生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0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4877元,增长8%;城乡20%低收入人口的收入增幅要高于全县平均增幅。三是约束性指标。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至2.61吨标准煤,下降8%;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770吨和2060吨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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