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涨价了,车用天然气的价格也跟着涨。据悉,自4月14日起,青岛市车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08元调整为4.25元。这是继09年11月10日车用天然气首次涨破4元大关后,创下历史新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价仅涉及车用天然气,居民用气、铁路客运等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近日,继93号汽油每升上调0.25元后,青岛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将青岛市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7元,由每立方米4.0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25元。该通知自2010年4月14日起执行。
据了解,这次提价是车用天然气价格去年以来的第八次调整,也是继09年11月10日车用天然气首次涨破4元大关后,创下的历史新高。09年1月1日,市物价局对车用天然气价格定价时仅为每立方米3.60元,至今总体涨幅已达18.06%。而每次调价都是为保持车用天然气价格与汽油价格的合理比价关系。
对于全市天然气用量最大的居民用气涨不涨价的问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价仅涉及车用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仍维持原来的每立方米2.4元不变。此外,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市物价局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禁价外加价。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稳定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