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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总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职工学习网会同近三十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和十余家国内主流媒体联合创建的全国唯一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展示发展成果、交流实践经验为主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上门户,同时也是全国各行业、各地区、各单位以及个人充分展示自身特色、交流经验和传播成就的权威网络平台。
“中国特色总网”独创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全新传播方式,致力为全国所有行业、地区、单位和个人建立多层次特色展示平台,独家提供“扬名天下宣传推广系统”(简称“扬名系统”),帮助客户“立足自身特色,扬名世界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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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足特色的分级展示为基础;
以多层渗透的优势资源为依托;
以精细完善的专业咨询为保障;
以创新的整合传播方式为带动;
打造“立足特色、名满天下”
的特色扬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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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理合作框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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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独家代理合作的含义
1.1、地区行业独家代理合作:地区行业协会,与特色总网签定行业独家代理协议,负责该地区的行业企业的客户;
1.2、全国行业独家代理合作:国家级行业协会,与特色总网签定全国行业独家代理协议,负责全国该行业企业客户;
2、独家代理合作条件
2.1、国家或者地区的行业协会;
2.2、协会企业数量在300家以上;
2.3、在协会企业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愿意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3、加盟流程
3.1加盟流程
3.2、具体流程
3.2.1、与行业协会建立初步联系;讲解项目情况;
3.2.2、行业协会对项目进行了解,并对合作模式进行了解;
3.2.3、填写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特色总网进行审核;
3.2.4、签定合作协议;
3.2.5、进行业务拓展
4、权利义务
4.1、特色总网的权利:
4.1.1、对中国特色总网的设计、开发、运营拥有全部权利;能够根据甲方的运营思路调整特色总网的
4.1.2、确保特色中国网的稳定运营,更新及技术的维护,网站的开发、升级的工作,确保乙方能够依托本平台,展开与其授权相关的工作;
4.1.3、为代理方方提供相关的培训,在乙方遇到与甲方授权的内容相关的问题时,给予乙方指导;
4.2、特色总网的义务:
4.2.1、对代理合作方进行培训的义务;
4.2.2、协助代理合作方进行客户跟进指导的义务;
4.2.3、合作收益按时发放代理合作方的义务;
4.3、代理合作的权利
4.3.1、要求特色总网进行培训的权利;
4.3.2、要求特色总网协助进行客户销售的权利;
4.3.3、获得相应合作收益的权利;
4.4、代理合作的义务:
4.4.1、完成合作条约约定的业绩目标的义务;
4.4.2、维护所负责的市场稳定、特色总网定价策略的义务;
4.4.3、对合作条款保密的义务;
4.4.4、配合特色总网开展的系列活动的义务;
5、收益分配
5.1、发展的会员交纳年费,特色总网与代理合作单位按照5:5的比例分配;
5.2、有地方分公司的地区客户,会员年费收益分配分成三个部分,代理合作机构占30%;
5.3、所有发展的会员购买线上其他服务产生的收益;扣除第三方成本后的收益,按照5:5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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