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是保险业的安全阀和保险市场的调控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再集团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从事政策性业务走向市场化经营,在体制上实现了重大变革,率先在国有保险集团公司中完成了整体股份制改造,以361.49亿元人民币的雄厚资本,成为目前亚洲最大、全球第五的再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商业保险,保险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无论是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还是发挥专业职能引导规范市场行为,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再保险业发展空间巨大。中再集团作为我国唯一、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再保险集团公司,将充分发挥再保险“资本融通、风险管理和技术传导”三大功能,既要抓住自身发展的历史机遇,又要切实履行对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责任,真正引领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进程,保障直接保险与再保险协调发展,促进整个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自然灾害频发、不确定因素增加的环境下,中再集团既要积极应对国内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竞争,又要走出去参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竞争,既要有效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又要创造公司价值最大化,努力实现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公司发展的风险加大,压力巨大,责任重大。
面对历史机遇与现实挑战,中再集团要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金融集团,就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再集团注资改制的批复方案继续深化改革,“重在改革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有步骤地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择机上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中再集团改革经营机制,关键是解放思想,调整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第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念,以效益为中心,规模、速度服从于质量和效益,实现有效益增长。第二,必须坚持转变盈利模式,承保要有效益,投资要有较高的回报,并积极通过综合经营、资本运作来平滑资本回报率,提高集团的整体盈利水平。第三,必须坚持防范经营风险。不仅在发展的逆境时期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更要在发展顺利时期高度注意防范和化解风险,时刻保持效益与风险的均衡。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依据《公司法》、《保险法》和《公司章程》行事。首先,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效率和规范,确保监事会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其次,大力支持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框架内,保证其经营管理权、人事管理权和资产管理权,不断提高执行力;第三,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员工自我约束力。
改善内部管理,重中之重是抓基础管理,强基固本,练好内功。要从战略规划、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计划财务、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等七大关键领域加强集团化管控和资源配置。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力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资产管理、全面业务管理等管理体系,增强执行力。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对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发挥再保险的合同定价、风险数据交换等市场调控职能,促进保险业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风险意识。
提高队伍素质,就是要加快实施人才兴司战略,广纳贤才,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录用考核机制,合理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和薪酬制度。再保险是一个集中化程度高、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高度竞争行业,国家注资使中再集团拥有了雄厚的资本实力,公司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培训和引进,吸纳聚集大批国际一流的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迅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与此同时,中再集团将勇担社会责任,以国家再保险公司的品牌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农业再保险和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在提高我国保险业承保能力、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在社会转型与城市化进程、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再集团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明确而坚定,这就是:“立足中国,引领亚洲,辐射全球,进入国际再保险巨头行列。以再保险业务为战略支柱,以直保和资产管理业务为战略支持,围绕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打造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再保险(金融)集团。”让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实现有效益增长,切实承担起再保险主力军、分散风险主渠道和保险风险主要承担者的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