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送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来文来电。
(三)处理全市各级政府、各功能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来文来电。
(四)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文稿和电报。
(五)根据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决策建议。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七)草拟、校核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稿。
(八)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
(十)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安排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
(十二)负责统筹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
(十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四)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五)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的挂靠单位。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