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立法计划。《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相比2005年版本的“节水办法”,“草案”首次明确居民用水将逐步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同时,居民家庭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定额的将给予奖励。
“草案”计量条款部分明确,社会单位继续实施累进加价的用水制度,而居民用水将逐步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同时,逐步建立居民生活用水节水激励机制,如果居民家庭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定额的,给予奖励。据介绍,具体计量办法和奖励办法由市发改委会同水务局等部门制定。
据介绍,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水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纳入政府行政收费许可,所收费用上缴同级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节约用水管理、培训等。
草案还规定,在节约用水管理、节水创建、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节水发明、技术推广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节水奖励分为政府奖励、部门奖励、单位奖励。此外,对单位或者个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节约用水执法部门举报浪费用水的行为,举报人由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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