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为保证农村中小学秋季开学后正常运转,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了2009年秋季学期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78.5亿元,同时要求各地本着向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尽快分解下达补助资金,合理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满足学校正常运转需要。
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独具特色的重要内容。据悉,这项改革于2006年开始实施,并且每年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加上2月份已下达的春季学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09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56.9亿元。
财政部表示,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已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标准,即: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公用经费达标后,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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