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产业在海外发展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需求,并逐步形成一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合作模式和切入点多样化的发展方式。不久前,商务部会同卫生部等部门研究提出了《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若干意见》,商务部将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并将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走出去”试点工作。日前,记者就中医药产业“走出去”等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周小明。
中医药产业“走出去”在海外普及和发展,包括中医药产品贸易和中医药服务贸易两种主要形式,这两种贸易形式相互补充、互相促进。据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分析测算,目前世界各地从事中医针灸服务的各类针灸师至少有20多万人,每年针灸服务总产值100多亿美元。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我国中药出口额达到了13.1亿美元。
目前,中医药医疗服务已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秘书长黄建银表示,中医药服务贸易不仅是出口医疗服务和用药物治疗疾病,更重要的是在输出、展示、教育和推广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以中医药服务贸易带动中药产品贸易应是中医药产业“走出去”的战略发展模式。中药产业国际化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向全球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第二是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第三是中药作为药品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中国中药企业、跨国公司与主要战略投资者共同配置世界中药资源。
周小明认为,目前中国中医药“走出去”呈现三种形式,即在境外开办中药店、设立办事处以及合资参股,在很多国家均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然而,就中医药行业“走出去”而言,在周小明看来,目前还停留在产品贸易阶段,中医药国际贸易还面临着药品身份、药品注册等多道门槛,还需政府推动、企业努力,进行更多更深层次的探索。
在政府层面上,他希望为中医药立足海外解决法律问题,加快中医药的立法,使中医药在境外获得应有的法律地位,不再充当补充剂的角色,名正言顺地开展中医药贸易服务;推进中医药进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使中医药国际地位合法化。
他建议试点工作由政府出资,帮助中医药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建立诊所或医院,在俄罗斯等发达国家建立中国医疗中心,或派驻医疗队。通过对慢性病、疑难病、等病种的中西医对比试验,让国外百姓更多地了解、更深地感觉到中医的神奇,扩大中国的中医药的影响。同时希望中国的中医药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探索销售新模式。
中医药是我国贸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中医药贸易,进一步提升中医药贸易的水平和质量,有助于发挥我国独特优势,有效实施“走出去”战略和打造“中国服务”整体品牌战略,有利于促进中医药更加广泛地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医药的科学价值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沟通,促进中医药发展和规范管理已经摆上政府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