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计生指导站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积极探索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站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极大调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2%,业务量名列嘉兴市前茅。 平湖市计生指导站绩效工资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逐步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宏观调控,稳步推进。该站绩效工资按四个部分到岗到人:一是基本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30%,按岗位人员依据考核结果分配。二是实绩和工作量占50%。三是安全考核占10%。四是按医德、工作态度、工作纪律考核占10%。指导站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市会计核算中心账户,纳入专门账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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