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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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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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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经黑龙江省经贸委批准,黑龙江省民政厅登记,于1999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原名黑龙江省地方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协会,2003年5月22日更名为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现有单位会员110家,其中批发企业7家,仓储企业3家,零售企业100家。协会下设秘书处、业务部、维权部、协调部四个工作部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9人,另有兼职专家、顾问5人。协会成立五年来,在会长赵友山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服务、桥梁、维权、自律、发展"的十字办会方针,勇闯新路,不断开拓协会工作的新局面,2004年12月10日,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2003年12月3日,黑龙江省政府为促进协会的发展,由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民政厅以黑经贸产业联发[2003]502号《关于赋予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职能的通知》,赋予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十二项职能,使协会由原来章程中规定的自律、服务、协调三个方面的业务范围,扩大到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管理、行业维权和行业监督六个方面的业务范围,这六个方面的业务范围概括起来就是,通过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贯彻行业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耐心倾听会员企业的意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具有前瞻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并及时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会员企业进行互访,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本行业的价格争议、维护本行业的公平竞争;代表行业进行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对行业准入进行资格资质审核,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项目前期论证等。
协会在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争创企业品牌过程中,正在寻求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一是招商引资,为会员企业寻求合作伙伴和融资渠道;二是与同行建立友谊关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三是引进油源,建立成品油或原油供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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