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人把糕点铺称为饽饽铺。
饽饽一词始于元代。元世祖定都北京大都后,市面上出现了以蒙古族饽饽为主的民族食品。经营这种食品的称鞑子饽饽铺。明朝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又带来了南方糕点,经营这种糕点的称南果铺。清朝入关后,又带来满洲饽饽,从此北京形成了蒙、满、汉、回,四个民族、三种类型的饽饽铺,蒙、满合称鞑子饽饽,汉族的大教饽饽以及回族的清真饽饽。清末民初以来,由于各民族多年的生活习惯的融合,逐渐转化为满汉结合的北方糕点,称“北案儿”;南果铺则称“南案儿”;清真则称“素案儿”。
当年糕点业总称糖饼行。清道光二十八年所立《马神庙糖饼行行规碑》中规定,满洲饽饽是“国家供享,神瘿、祭祀、宗庙及内廷殿试、外藩筵晏,又如佛前供素,乃旗民僧道所必用,喜筵桌张,凡冠婚丧祭而不可无,其用亦大矣。”总之,凡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祭祖敬神、亲友往来以及妇女生育、老人祝寿,都离不开饽饽铺。可见糖饼行在各行业中是个重要行业。那时,饽饽铺分布在全市各处,凡商业聚集区就有一两家饽饽铺。
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6月,《北平市商业调查表》统计,北平糕点业共有铺号206家,资本总额为19098元。并在前门外东珠市口南芦草园设有《北京糕点业同业公会》,当时会长为孙吉堂,会员175家,从业人员1263人。同业公会的一个重要职责是防止同行业竞相削价,全行业订有价目表,明确规定品名、价格、重量等,商家要吸引顾客,只能从质量上下工夫。
《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上说:“瑞芳、正明、聚庆诸斋,此三处,北京有名者。”其中开业最早的是聚庆斋南果铺,开业于明朝天顺二年1458年,已有五百五十年历史。正明斋也是开业较早的老字号,开业于清咸丰十年1860年,正明斋属于满汉糕点,但它也吸收南果铺的长处,逐渐将南、北案互相融合起来,缩小了二者之间的差距。祥聚公清真糕点铺开业于1912年,老板王殿文做生意讲究用料实在,配料原则是“三个五”用五斤香油,五斤白糖,五斤白面。这比一般饽饽铺加的调料要重,质量自然要高于一般,所以声誉也很好。以上三家老字号都集中在前门外大栅栏附近,分别代表了南、北案和素案。此外,还有王府井大街路西的宝兰斋,东四牌楼北的瑞芳斋,地安门外路东的桂英斋,西单牌楼北的毓美斋以及后来开业的稻香村南味糕点等,都很有名。
饽饽铺的糕点品种,季节性很强,到什么季节卖什么时令糕点。例如,从正月初开市起,即开始供应细馅什锦元宵,直至正月十五;四月开始卖鲜花玫瑰饼,鲜花藤萝饼;五月节则卖江米小枣粽子、五毒饼;盛夏则供应绿豆糕;八月中秋节则供应中秋月饼,自来红、自来白、提浆、翻毛月饼,南果铺则供应广东月饼、苏式月饼;九月重阳,应节供应重阳花糕;十月入冬,玉面蜂糕、芙蓉糕、萨其马又上市了;一进腊月门,又准备年货供应了。
那时腊月二十三是“小年”,要祭灶,送灶王上天,要供应关东糖和南糖,关东糖用麦芽糖制成,形状有糖棍儿和糖瓜儿两种。南糖是由南果铺开始制作,仿效苏州式的糖食,有芝麻鸡骨糖、芝麻片、芝麻条、糖馅芝麻块以及带各种馅料的芝麻糖,包括豆沙馅、金糕白糖馅,此外还有花生糖片、花生糖块,统称“什锦南糖”。祭灶过后,年禧祭佛供品上市,品种有成堂蜜供、成套月饼等,月饼分两种颜色,每五块月饼为一碗,从下往上,一块比一块小,最上面码一个莲花托儿,托着一个面桃,桃上有红面条盘出“一笔寿”的图案。每堂五碗,重十五至三十斤不等。
饽饽铺日常供应的品种有大、小八件,缸炉槽糕、套环蓼花、龙凤喜饼、核桃酥、杏仁酥、杏仁干粮、焦排叉、中果条、江米条及糖枣、芝麻球组成等。其中龙凤喜饼是男女青年订婚时,男方向女方赠送的礼品,每四块一斤,一般要送一百斤;套环蓼花是新女婿看望岳父母时要带的礼品,取“套环亲戚”的吉利;缸炉槽糕是妇女生孩子时的必备食品;中果条则是儿童的小食品。
饽饽铺所用原料都很讲究,尤其老字号,都有固定厂家供应——面粉要用西直门外元顺成粮栈的“重箩细面”;冰糖要用“闽糖”、“石里冰”;白糖则用“本港白糖”,均要由前门外“义记”糖庄进货;白油则由“裕盛公”白油局子进货;木炭由京西山区用骆驼队驮来;所用金糕,由鲜鱼口内“泰兴金糕庄”进货;江米面及做蓼花的“坯子”都要从崇文门外水道子的“福芝碾房”进货。
在经营上也极具特色,饽饽铺大都是前店后厂,前柜销售,后设烘炉,前后人员,分工严格,后案的人员为手艺人。店规中,对个人卫生要求严格,站柜台的店员,不能蓄发留胡须,必须剃光头或留平头。对顾客要和蔼,说话要文雅,不准说粗话,即便没有顾客,也禁说不雅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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