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特色发展,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丰台区司法局本着“早学习、早调查、早谋划、早宣传”的原则,立足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为确定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提早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丰台区司法局于2008年11月下旬分别召开了机关中层领导和司法所长会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局、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关会议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市、区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局律师党总支在组织全区律师党员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贯彻始终,通过开通律师党员博客、走访谈话、座谈等形式加强活动效果,为学习实践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提早调查,征求意见建议。丰台区司法局通过局领导深入21个司法所调研、分片召开司法所会议、走访律师事务所、发放民主评议表征集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建议等多种形式,就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基层司法所、机关干部、律所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初步摸清了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作好了必要准备。
三是提早谋划,组建领导机构。目前,丰台区司法局已于2009年3月2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秀瑛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志群为副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了5名政治素质强、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初步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司法行政 为建设新丰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四是提早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丰台区司法局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召开党支部会等宣传形式,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广泛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学习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引作用和推动作用,号召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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