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产生于中国的宗教,形成于公元2世纪,至今已有1800年的历史。道教内容包罗万象,它是在中国古代鬼神崇拜观念的基础上,以黄老思想为理论依据,承袭了春秋战国以来的神仙、方术之说而逐渐形成的。道教奉老子为教祖,把《道德经》作为主要经典,以“道”为最根本的信仰,一切教理教义都是由此而衍化产生。道教认为“道”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是一切的开始。与道并提的是“德”,即道之在我者就是德,“德”是道之功、道之用、道之现。所以道教规定信徒要“修道养德”,追求与道合一,与自然、社会和谐。因此,道和德就是道教的核心和基本的教义。
一般都以东汉末年“五斗米道”创教人张道陵为中国道教的创立者,称他为“张天师”。魏晋南北朝时,早期道教经葛洪、寇谦之、陆修静、陶弘景等改革,在经典、教义、戒律、仪轨及组织等各方面趋于完善。7世纪后,在唐、宋几代皇帝的倡导下,道教发展到鼎盛时期。
12世纪以后,道教逐渐分为全真道与正一道两大系统。全真派的道士出家,在宫观内过丛林生活,不食荤,重内丹修炼,不尚符箓,主张“性命双修”,以修真养性为正道;正一派道士一般有家室,不忌荤,以行符箓为主要特征(画符念咒、驱鬼降妖、祈福禳灾)。
道教徒活动的宗教场所,统称为宫观。道教有全真宫观与正一道宫观之分,而全真道宫观又有十方丛林与子孙庙之分。目前,被列为道教全国重点宫观有21处。
道教在近两千年的发展中,对中国文化发生过全面而深刻的影响。道教的神仙信仰和道家崇尚自然无为的思想,对中国文学艺术浪漫主义色彩和自然主义审美观念的形成,影响尤深;道教的俗神崇拜活动与中国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文化娱乐水乳交融,息息相关;道教的服药炼丹方术,对中国古代化学和药物学的发展有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导下,道教摆脱反动阶级的控制利用,废除了教内长期存在的封建特权与压迫剥削制度,成立爱国爱教的团体。宫观内实行民主管理,弃止了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一些规戒习俗。中国道教协会作为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于1957年成立,2005年6月中国道教协会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任法融道长为新一届中国道教协会会长。
道教信仰目前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仍很普遍,那里信徒众多、宫观林立,同时在亚洲、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也都有当地华侨建立的道教宫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