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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0亿补贴推广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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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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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我国将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一次性定额补贴,地方财政配套补贴的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到2012年要达到不低于6万辆的推广范围。 发改委环资司司长赵家荣在回答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有关问题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补贴资金10亿元,抓紧落实在13个试点城市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任务,力争推广1万辆。
赵家荣在回答“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下一步工作安排时表示,一是加快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大类产品推广。抓紧落实今年1亿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并向农村倾斜,中央财政已安排补贴资金6亿元;抓紧落实在13个试点城市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任务,力争推广1万辆,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补贴资金10亿元。
二是依据《高效节能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同时,加快出台变频空调、单元式空调等其他类型空调和电机产品的推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包括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等8大类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实施细则,适时实施其他产品的财政补贴推广。
三是抓紧制修订产品能效标准,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较大幅度提高产品能效准入门槛。
四是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高效节能产品的认知度,为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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