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中国银监会7日发布消息称,为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提升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银监会近日出台了十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和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银监会印发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二是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其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三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对于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四是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通知》通过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有助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贷款集中度,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银监发〔2011〕59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业务,不断优化小企业融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小企业金融工作成果,促进小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