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8月25日电(记者 姜辰蓉)2011年,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各项重建工程陆续开工,重建进入关键之年。记者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与重建工程同步,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防恢复重建中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玉树所在的三江源地区,素有“中华水塔”之称,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因此,在玉树灾后重建过程中,当地做到每季度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每季度公布一次监测结果;每半年开展一次澜沧江、通天河地表水放射性环境和结古地区空气γ辐射剂量率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监测结果。目前,定期监测结果表明灾区各项监测指标无异常状况,辐射环境状况处于天然本底水平。
青海省环保部门还加快规划编制,完成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篇》、《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环境保护规划》等的编制。根据规划,玉树灾区恢复重建环境监管业务用房、环境应急、环境监管达标建设等内容已纳入相关规划当中。
在重建中,玉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新上项目严把项目选址关、环评审批关和“三同时”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投入生产。目前,环保部门在去年开工的299个重建项目中有25个需单独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目前已完成20个,其他5个正在办理当中。
同时,监管部门还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成立了玉树州灾后重建地材市场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材供应监管。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污染的地材企业受到处罚,被责令进行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