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8月27日电(记者 朱庆翔 文涛)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以来,已到位投资29.3亿元,工程总体进展顺利,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这项国家重点生态工程计划总投资155亿元,实施年限为2008年至2030年。
根据规划,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内容概括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3大类10项工程:第一类为保护工程,包括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工程、重要湿地保护、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等5项;第二类是以治理为主的建设工程,包括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4项;第三类为生态安全屏障监测工程,以保障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西藏天然草地保护工程促进了草原生态环境改善,草原生产力明显提高。以安多县为例,植被高度由5.72厘米提高到7.64厘米。全区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更是大幅降低了对森林、灌木、草地和蓄粪的消耗。据初步测算,西藏已建成15万座沼气利用设备,年产沼气5994.45万立方米,可替代标准煤近4.3万吨,相当于保护了15.1万亩林木。
目前,西藏全区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较好保护,区内水、气、声、土壤、辐射及生态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状态。拉萨、山南、日喀则地区的大风天气明显减少,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拉萨至山南至日喀则地区的雅鲁藏布江防护林体系已初见成效,有效保护了沿江农田。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西藏还将加快推进规划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力争使全区30%以上的中重度退化草地得到有效治理,遏制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区、重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退化势头,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