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9月22日电(记者 魏飚)山西省财政厅近日下达2011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9300万元,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等。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山西省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相关教育经费由财政部门足额拨付。
据了解,资金将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