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钱春弦)即将到来的2011年国庆节,将成为我国实施“文明燃香”新的三项国家标准的首个旅游黄金周。
记者23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在国务院部署下,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5月份发布《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和《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三项国家标准公告,分别于9月15日、10月1日实施。新出台的三项国家标准,涉及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产品要求、检测方法和安全规范,为各部门开展规范燃香提供了技术依据。
据介绍,为推动宗教、旅游场所规范燃香工作的常态化,落实有关燃香国家标准的实施,结合“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检查,国家旅游局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在九华山景区举行“规范燃香工作现场会”。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说,当前规范燃香工作总体态势是逐步走向常态化。各有关部门把规范燃香、文明燃香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安排,落实监管责任,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杜江说,下一阶段要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和抓手,共同对燃香类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市场规范和质量监管,贯彻实施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扩大文明燃香试点。遴选部分4A级以上有宗教旅游内容的景区,加上原有的10家试点,达到40多家,开展实施国标、文明燃香试点,形成更加广泛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与此同时,要加强规范燃香检查。在假日旅游黄金周、宗教节日等重点时段,加大部门联合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严格检查、严格查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