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江国成)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通报表扬了“十一五”期间在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8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在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山东、江苏、广东等8省(市)人民政府。9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打赢节能减排持久战和攻坚战。
过去5年,我国节能减排取得了哪些重大成绩?今后5年,我国节能减排还面临哪些挑战和任务?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过去5年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期,我国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全国节能减排能力明显增强。同期,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另外,“十一五”节能减排还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了钢铁、化工等行业的技术进步,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当前节能减排任务繁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在节能方面,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在减排方面,《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0%。
《工作方案》还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十二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在谈到“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
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减排思想不动摇,工作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步伐不放缓,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实现“十二五”目标需要多策并举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我国已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地区。
对此,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需要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这位负责人说,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新上先进生产能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防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他说,我国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发展改革委表示,我国还将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通过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等举措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并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等政策措施推进节能减排。
这位负责人说,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国务院27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9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打赢节能减排持久战和攻坚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王岐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对“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 >>>详细阅读
国务院通报表扬“十一五”节能减排成绩突出省级政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详细阅读
“十一五”节能减排回顾: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目标。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000万吨、炼钢产能72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等,在关闭造纸、化工、纺织、印染、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重污染企业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政策措施: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