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2月4日电(记者 席敏、袁军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对家电消费起到明显刺激作用,也给城乡居民生活带来福利。据山东省财政厅4日介绍,截至2011年年底,山东省共销售1188.6万台以旧换新家电,占全国销量的13%,全省已有近千万户城乡居民获得补贴29亿多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省自2009年6月起执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全面结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山东省累计销售以旧换新家电1188.6万台,占全国的13%,直接拉动社会消费448.66亿元。其中,2011年山东省共销售以旧换新家电713.11万台,销售金额269.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64%。
自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已累计审核兑付补贴资金29亿多元(不含运费、拆解补贴),青岛、济南两市的补贴量均超过百万台。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以旧换新在促进地区大型家电销售企业销售收入普遍增长四成以上的同时,还带动了废旧家电拆解企业效益的大幅提高,促进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网络的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山东省拆解废旧家电957.55万台,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6.28万吨,总价值3.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