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霍小光 崔清新)8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他说,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根据这一规定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保证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据此,2008年选举产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出现了农民工代表。农民工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按照这次提交审议的决定草案,更多的农民工将有望成为全国人大代表。
李建国说,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为此,决定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各选举单位在选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选举工作,保证妇女代表的比例高于上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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