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指出,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沿海城市在内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地处环渤海地区重要位置和东北亚经济圈的关键地带,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实力较强,交通体系发达。在新形势下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对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际,充分考虑现有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优化空间布局。一要发挥东北地区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全面参与东北亚及其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全面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二要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全面提高航运、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三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四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五要统筹规划和完善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六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七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会议要求,辽宁省要强化组织领导,紧密联系实际,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政策支持督促指导,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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