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行金华市分行获悉,日前该行为永康的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办理了金额为298万美元的国内首笔CDM项目碳交易融资及配套掉期业务,这是该行继EPA保函后又一金融创新,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低碳经济发展。
据了解,CDM(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之一,它允许主要发达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即以资金加技术换取碳排放权。“鹰鹏化工”目前共拥有4条无水氢氟酸和多条制冷等生产流水线,其中无水氢氟酸产量居全国同业首位。2009年4月,该企业通过联合国CDM执行委员会审核,成功注册为CDM项目,与意大利及爱尔兰的两家大型公司开展CDM项目合作。“鹰鹏化工”作为中方实施机构,向上述合作方转让该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约5600万吨,由此每年可获收入数千万美元,并为国家创收数千万美元。由于CDM项目下CER交易收汇账期较长,该企业希望中行给予1年期收汇融资。
中行金华分行针对CDM项目下碳排放权交易特点,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对传统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进行大胆创新,根据客户需求融资金额298万美元,在将融资期限从半年延长到一年的同时,落实不低于298万美元的掉期协议,既满足了企业融资需求,又帮助其规避美元远期汇率风险。
近年来,中行金华分行创新金融业务,服务低碳经济。目前,该行共有节能减排重点支持工程和项目12个,授信总量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