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自实行全面封山育林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森林覆盖率达67.4%,林木储积量达220多万立方米,前不久顺利通过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验收。
芦溪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但2008年的冰冻灾害,致使80%的森林被损毁,全县林业休养生息迫在眉睫。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将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境内主要交通干线等林地,全部纳入国家或地方公益林范围,将全县10个乡镇列入植被保护区,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县封山育林。为保证封山育林政策落实到位,该县首先对全县三大国有林场启动由商品林向公益林转变,林场职工由“伐木工”向“护绿者”职能转变的改革,在精减部分人员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每年每亩5元标准补助林场工作经费,职工按照定岗、定责的要求履行防火、防盗、造林职能。同时,出台《木材加工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原则,逐步建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合理布局,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由209家锐减到18家。
芦溪县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以打造“山上原始化、通道景观化、村庄园林化、城市森林化”绿色生态示范县为目标,大力实施道路绿化工程、镇村绿化美化、城区绿化工程、荒山绿化、经济林建设等生态林业“五大工程”。2010年以来,完成造林2.7万亩,占计划的192%,重点打造了“樱花迎宾大道”、“玉兰香樟环城路”、“芦万武风景线”等绿化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