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今明两年在全国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通知要求各地渔业、安全监管等部门高度重视,协调交通海事、公安边防等部门以及生产经营组织和单位等各方面力量,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及时总结交流,确保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和标准包括:基层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监督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保障有力;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扎实深入,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明显提高;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