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中央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会议等精神,以及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中 医药 管理局党组制定和印发了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及监督办法。这是国家 中医药 管理局党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科学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和推进 中医 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印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国中医药党[2009]7号、[2010]13号、[2010]14号、[2010]15号)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实试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治理拉票行为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廉政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试行办法、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试行办法、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试行办法、局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前局人事教育司听取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局纪检监察部门回复局人事教育司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局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前局人事教育司听取中央纪委监察部驻组局意见和驻组局回复局人事教育司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姜在旸在会上指出,这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及监督办法,是局党组经过多次讨论审定后颁布的,局党组要求一定要认真学习,特别是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干部要带头学习,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并希望大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创新,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使之更加完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执行落实上述制度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