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今日在福州签署《共同推进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五个方面展开合作,包括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海峡西岸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环境经济政策改革试点、促进福建对台环保合作与环保产业发展,以及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同时,建立部省合作机制。部、省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研究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确保部省合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把环境保护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治污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列,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09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标志着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过程中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中央赋予福建的一项任务,也是福建为国家、为民族做贡献的一件大事。此次,环境保护部、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部省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合作协议涵盖领域广泛,任务重点明确,方法形式多样,不仅能够支持福建省更好地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而且可以为其他地方积累有益经验。环境保护部今后将通过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支持力度、加强治污减排指导、支持加快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开展环境经济政策改革试点、支持对台环保合作和环保产业发展、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福建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强海峡西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
签字仪式由福建省省长助理郑松岩主持。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省委常委、秘书长杨岳等出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