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县洪山镇食品工业园内13家排污企业外排生产废水没有经过有效处理直排入涢水河,严重危及下游涢阳3万余人饮水安全的情况,县环保局多次进行督促治理,虽然有关企业采取了一些污染治理措施,但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关注。3月10日,经市、县环保部门联合行动,责令企业全部停产治理。
饮水安全事关民生,为确保该问题有效解决,遏制污染反弹,县政府于近日以随县政发[2010]17号下发了对洪山镇食品工业园排污企业进行督促治理的通知,要求食品工业园内所有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全部停产治理,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生产废水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否则,县政府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将不按要求治理或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关闭;对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