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是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当前新疆正在采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及“区域限批”等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十一五”环保任务完成。
据介绍,去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财政共投入7000多万元用于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今年,新疆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大幅增加,仅自治区本级财政就计划拿出近1亿元支持工程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实施,确保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在年内建成投入运行。
今年,新疆还将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分步开展“十一五”期间审批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的全面清查。同时将继续加大对2008年9月确定的16家限期治理重点排污企业的治理力度,通过污染治理工程消除违法排污现象。对不执行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和计划的各级政府和企业,将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008年9月,新疆限期治理的16家重点排污企业主要为火力发电、金属冶炼两大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均严重超标。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时间表,到2010年底,这些企业必须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据介绍,新疆将对问题较多、工作开展滞后的地区实行通报,通报后整改不力的实施“区域限批”等措施。同时,还将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以往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