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召开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黄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现在进行调试和建设的项目必须于201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尽快达到稳定运行,及时通过验收;对已通过验收的,保证稳定运行;未开工项目必须在5月底前开工建设,确实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书面说明详细情况,并由区政府认可,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议要求,各区政府要立即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各区政府要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规划项目建设完工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的职责,督促、指导、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如期完成规划项目建设目标。会议确定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