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召开的全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从2007年我国作出从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转向巩固成果的重大决策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约224亿元,两年多来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据介绍,2007年以来,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从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转向巩固成果的重大决策。几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统计显示,2008年至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累计下达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1624万亩;户用沼气池117万口,节煤节柴灶74万台,太阳灶(热水器)42万个;生态移民31万人;安排林果茶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一批后续产业项目,农民技能培训318万人;补植补造3901万亩。
两年多来的成果巩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生态和经济社会效益:退耕农户收入明显增加。2009年退耕户人均纯收入3863元,比2008年增加381元,实际增长1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退耕户人均得到退耕还林生活费和现金补助326元,比2008年增长8.9%。退耕农户粮食自给能力增强,通过大规模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单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贫困缺粮农户也进一步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县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据有关部门退耕还林监测调查显示,被监测的372个县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约2.7万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还安排了大量补植补造,连同以前退耕地造林,有效增加了工程区林草植被盖度,增强了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