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
1955年10月4~11日在中国北京举行 。与会者有中共中央委员38人,中央候补委员25人,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负责人338 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着重讨论在全国范围内加速农业合作化运动问题。毛泽东主持会议。陈伯达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的报告。邓小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的报告。全会根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精神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经过 3 个冬春在全中国范围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社。会议还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作为建立和整顿农业合作社的依据。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题为《 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 》 的总结。全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出现了整乡、整区、整县实现合作化的高潮。1955 年 6月,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只占全国农户的14.3%;1956年1月达80.3%,年底达96%,大大提前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也存在要求过急,改造过快,工作过粗等弊病,影响了合作社优越性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