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发扬科普工作中的创新精神,及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在科普示范城区创建过程中的好思想、好办法、好经验,调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参与科普事业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健康地开展,推动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根据《静安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静安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在2006—2008年度科普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本次表彰的对象是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在科普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共评选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5名,优秀社区科普工作者10名,优秀科技辅导员5名,科普工作特别贡献奖若干名。区科委(协)负责牵头各项奖项的申报、评审组织、表彰管理等工作。
区有关部门、街道、学校、学会、企事业单位根据《办法》中的奖项条件等填写申报表,于2009年8月28日前推荐至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由区科委(协)邀请市、区有关科普专家组成评选专家组,召开会议进行评选,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审定。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由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予以表彰,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