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1]第98 号文批准,由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粮油”)为主发起人,联合香港五丰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行”)、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南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以发起设立方式,于2001 年6 月26 日组建成立,发起人股份总额为6515.39 万股,其中: 湖南粮油认购5005.39 万元,占总股本的76.82%;五丰行认购1300 万元,占总股本的19.96%;中国农业大学认购150 万元,占总股本的2.30%;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认购30 万元,占总股本的0.46%;南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认购30 万元,占总股本的0.46%。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 年5 月25 日以每股人民币9.20 元的发行价格,首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A 股股票35,000,000 股,并于2004 年6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0,153,900 元,其中湖南粮油持股比例为49.98%,五丰行持股比例为12.98%,其他发起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10%,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4.94%。2006 年7 月31 日,本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3.5 股股份,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湘国资产权函[2006]207 号《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商务部商资批[2006]1709 号《关于同意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 6〕624 号《关于实施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同意,本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股本仍为100,153,9 00 元,其中湖南粮油持股比例变为40.58%,五丰行持股比例变为10.54%,其他发起人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70%,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变为47.18%。2007 年9 月14 日,本公司200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2007 年度中期实施每10 股转增8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总股本变为180,277,020 元。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74,130,021 股,其中湖南粮油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4,143,455 股,占35.58%,五丰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9,986,566 股,占5.54%;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06,146,999 股,比例为 58.88%。其中:本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麓龙路8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153,900 元(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注册号码:企股湘总字第001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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