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鸣 1958年生,祖籍江苏泰兴。
198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学院机械设计系,本科,同年到原地矿部德州石油钻井技术研究所工作。后任科研所技术装备室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成为地矿部石油海洋设备“七五”重点技改领导小组最年轻的成员,科研项目多次获得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被称为“石油小专家”。期间,参加了出国预备部学习,在合肥工业大学进修英语,多次作为石油部出国考察团、项目谈判团、技术认证的带团翻译。
1988年,黄鸣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设计出了第一台“太阳能热水器”。
1992年到1994年,任原单位第三产业实体---德州新源高科技公司总经理;
1995年,辞职下海创办民营性质的中国最早的太阳能科研实体之一德州皇明太阳能技术研究所成立。
1996年12月,山东皇明太阳能有限公司成立。
2003年,被评为“中国民营经济十大风云人物”,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4年,“皇明”品牌价值达51亿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制造基地和清洁能源供应商。
2006年,走上联合国讲台,为全球政要讲述太阳能产业。
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世界太阳能学会会员,有“中国太阳能产业教父”之称,被国际能源界誉为“Solar-king)太阳王)”,个人拥有50余项国家专利。作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黄鸣联合56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能源议案促进了《中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立法进程。他提出的“50年G能源替代”和“能源利用加减法”成为节能社会的最强音。黄鸣代表了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发展新能源战略的典型,是节能社会的时代映像。
主要社会贡献
1、中国能源环境立法的推动者
黄鸣是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唯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提案人。该法以最快速度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奠定了缓解能源环境危机和常规能源替代的法律基础。他还提出了《建筑节能法》、《能源持续利用入宪》等议案,引起高层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他在中国率先提出“G(green)能源替代”战略,用太阳能光热大规模替代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热能,极力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被列入国家发展规划。
2、中国节能环保事业的实践者
黄鸣创造了世人瞩目的“8122读数”。他以太阳能科普为己任,自96年开始创办期发行量300万份的《太阳能科普报》,97年起先后发动科普宣传万里行活动和百城环保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太阳能科普事业的发展,启蒙了中国太阳能产业。10年里,皇明集团科普万里行活动行程达8000余万公里,累计推广太阳能1000多万平方米,为国家节约标准煤2000多万吨,减少相应污染物排放2000多万吨,为中国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3、世界太阳能产业化的领航者
在内无参照、外无引进的背景下,黄鸣不仅建立了涵盖世界太阳能热利用研究领域的核心技术体系,完全自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太阳能产品工业化生产体系,而且在市场、服务、研发、管理、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完成了产业系统化建设。开创的太阳能可持续商业化的发展模式,成功实现了发达国家几十年没有完成的产业化梦想,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树立了榜样和方向。据权威机构统计,目前中国太阳能集热器推广量约占世界总量76%。成为“世界太阳能热水器总量和太阳能节能环保第一大国”。2006年5月,应联合国第14届可持续发展大会特邀,在大会介绍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经验。2006年8月,皇明模式被中央党校列为教学案例,成为全国列入中央党校的第一个民营企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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