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至19日,文化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十七大报告关于文化建设的新论断、新精神、新要求,听取前一阶段专题学习、调研的汇报,围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展开专题研究讨论,提出了今后文化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措施。会议由部党组书记于幼军主持,部党组成员孙家正、孟晓驷、陈晓光、周和平、赵维绥、郑欣淼、常克仁、李洪峰、单霁翔、丁伟以及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文化部党组统一部署,于幼军同志率部调研组从去年11月到今年1月,先后到10个省(市、区)进行文化工作调研,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也都开展了专题调研。4天来,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调研成果作了汇报。文化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讨论。会议始终在积极、务实、热烈的气氛中进行。连续4天的会议主要分成几个专题来进行。
繁荣文艺创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风尚服务。专题研讨中,大家认为,繁荣文艺创作,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政府部门要为文艺创作创造和谐的环境、宽松的气氛和必要的条件;鼓励艺术创新,建立好的作品和人才遴选机制,给人才创造施展才华的机会;健全法律法规,建立荣誉制度,重视文艺理论和评论建设,注意研究世界文艺发展的潮流和动向,以及国内外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此外,还要关注、引导、支持地方和基层剧团、民间剧团,使之为文艺创作繁荣做出贡献。会议提出近期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以改革开放3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精心规划、组织创作一些艺术精品。一方面可以策划、创作新的作品,另一方面可以在已创排的作品中进行筛选,选出基础较好的作品进行加工、提升、完善。同时要制定并实施宣传推广方案。二是在各种评奖和创作补贴、演出补贴等方面,把握好正确导向,鼓励并优先、重点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髓的优秀作品。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艺术院团的生机与活力。大家在讨论中提出,今年要在改革上有突破性的进展。各艺术院团、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改革的问题,把改革创新看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途径和强大动力,增强改革意识。要注意研究改革的操作方案,提出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以及需要研究制定的配套政策,而不仅仅是提出任务、要求和思路,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
大家认为,目前需要重点突破的一是人事制度改革。文化部直属单位有些要转企改制,有些要撤并。中直院团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变“一潭死水”为“一池活水”;研究制定一些艺术门类从业人员转业、退休的政策,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属地养老、医疗保险的政策。二是改革文艺生产方式,包括制作、演出、生产组织方式,拓宽文化服务的渠道和产品。三是精简院团内设机构,合理核定编制,实行竞争上岗、目标责任制等。四是以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重点,完善分配制度。五是推动实行文化艺术领域的国家荣典制度。六是设立文化发展基金。七是建立数字化影像制作生产线,面向部属各艺术院团和社会服务。
关于地方艺术院团的改革,会议认为,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国有艺术院团的布局和结构,明确哪些是国家扶持的重点院团,哪些是需要转企改制的一般院团,研究制定一般院团转企改制的配套政策并加快推进。重点扶持院团也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艺术院团,应考虑到其特殊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区别对待,重点扶持。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拓宽公共文化体系的服务空间。专题研讨中大家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体上来说还比较薄弱。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抓设施、内容、人才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整合资源,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孙家正指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认识到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主要渠道,认识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十一五”规划对文化建设的要求,把规划变为年度计划,把年度计划分解成项目,把项目落实到责任单位;制定和完善支持公共文化事业的法规政策。要让各级党委、政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真正认识到对公共文化建设所担负的主要责任,同时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于幼军强调,要抓紧规划并基本建成国家、省、市、县、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及行政村的六级公共文化设施。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重点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正常运转、经常开展活动所必需的经费。积极疏通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公共文化领域。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重视文化产品的开发经营,重视开发建设并向社会提供数字化服务。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拓展服务和发展的空间。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在研讨中大家认为,要深入研究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地位和工作方式,推动中国特色文化产业道路的研究和实践。要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如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建设文化产业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建立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投公司、担保公司等。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和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主体,引导和促进文化企业提高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要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但要重质量而不是乱铺摊子,导致过多过滥。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要靠健全完善的法规政策,要靠层层落实的依法管理责任制和综合执法。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加快建设各类文化市场监管技术平台,建立文化市场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产权、资本、信息、技术等文化市场要素的建设。在搞好传统文化市场监管的同时重视抓好新兴文化市场如网络文化、手机文化、文化旅游、文化体育等市场的建设和管理。
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大家认为,这些年来文物保护工作思路清晰,在依法保护、利用高新科技保护、发动群众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文物保护与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的关系。通过社会捐赠、建立基金等方法,拓展文物保护的社会投入和经费保障渠道。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和民间文物收藏。对于从事文物、书法、工艺品鉴定的机构和人员要规范管理,进行资质认定,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审批的原则、程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理顺思路,一方面做好抢救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其在培育民族精神、发展文化产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以及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推动立法立规,开展普查,摸清家底。积极推进建立完善各级保护名录、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规划建设若干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文化遗产之都”评选活动、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传习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标准、继续编纂出版民族民间文艺志书以及研究、挖掘和弘扬民族节庆文化等工作,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工作中要稳妥扎实,加强甄别、遴选工作,强调质量和效益;同时加强对传统与现代、保护与发展、文化与经济、精华与糟粕等问题的理论研究。
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努力提升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竞争力。大家一致认为,要把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摆到更重要的位置,制定战略和规划,设计好工作方案、计划、对策、措施。根据十七大精神,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其目的就是要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增进世界各国对我国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道路的理解和信任,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感情和友谊。为此,对外文化交流要做到“两个走进”:走进海外华人社会,增强民族凝聚力和祖国的向心力;走进外国主流社会。我们要展示给世界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正确反映我国当代生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求的先进文化,而不是片面展示中国“落后、愚昧、丑恶”的“文化”,不是低档的、低格调的垃圾“文化”,更不是危及国家文化安全、政治安全的“文化”。同时要认真学习、吸取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成果,在和世界文化交流、碰撞、融合中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在研讨中大家提出,在政府层面,要制定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和规划,制定完善文化“走出去”的标准和审批管理的程序、原则,研究提出、推动建立促使文化“走出去”的法规政策。政府和企业联手,拓宽文化“走出去”的渠道,在政府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中扶持“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推动民间文化交流、商业演出展览和文化产品贸易,并注重和外国有资质、信誉好的文化中介机构合作;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简化审批管理的层次、环节,为“走出去”的文化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选择和重点扶持一批“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并实行滚动管理;建立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预备制度;建立对外文化交流网站;等等。
于幼军最后强调,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学习、调研和讨论的成果,尽快修改、充实、完善、制定今年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具体、明确,既提出目标任务,又提出进度、质量、分工等方面的要求,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