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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核桃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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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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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黄龙核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历时两年多,已经顺利通过了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组织的专家审查。 经过报告陈述、展示相关样品和回答专家质询,以及对产品名称、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的认真审查和讨论,专家组认为,“黄龙核桃”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地域特色,值得保护。保护范围限于所辖的全县3镇7乡87个行政村2752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凤炜介绍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是产地标志,又是质量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地方标准。 黄龙地处鄂尔多斯台地向斜南部的边缘带,属大陆性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是适宜核桃生长发育的最佳优生区域,栽培历史距今约有3000多年。加之82.4%的森林覆盖率,造就了“黄龙核桃”与其他产区相比种质纯正、果型饱满、个大皮薄、仁饱色浅、脆甜可口、香味浓郁、取仁方便、无虫癍、病癍。且坚果脂肪含量68.2%,含糖量15%,不饱和脂肪酸92.5%,比其他产区平均高出5.2%、3%和2.9%。且富含19种氨基酸以及多种维生素,钙、铁、磷、锌等多种微量元素。 目前,黄龙核桃已得到省内外专家和各界的普遍认可,发展核桃已被延安市列为特色产业之一,全县主导产业,现有面积18.1万亩。2008年核桃产量3750吨,产值可达12000万元,产品远销京、沪等许多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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