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将于2009年10月3日-11日在长沙举行。为弘扬中华民族美食文化,广泛宣传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自即日起向全球征集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吉祥物”。
一、应征作品的内容
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吉祥物征集。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把握“快乐中国、快乐长沙”的主题,遵循“一个快乐的约会、一次愉悦的旅行、一方开拓的希望、一曲共鸣的华章”的宗旨,突出“促进内需、提振信心、转危为机、诚信发展、 打造中国的快乐之都——长沙城市名片”的要求,体现中华民族食文化和湖湘文化的内涵。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应征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四) 应征作品必须注意少数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
三、应征作品的征集
(一)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的形象应当造型简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时尚幽默、色彩明快,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同时体现中国美食文化的特征和内涵,作品应以食品行业为设计主思路,主题健康向上,表现艺术形式有所创新,视觉冲击力强,富有时代感。
2、吉祥物要活泼可爱、吉祥快乐、动感极强、易于传播。
3、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等。
4、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5、吉祥物名称可以是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标注于《吉祥物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命名要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的内涵,要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二)征集形式。
应征人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几件作品。
四、应征作品的提交
(一) 提交的作品同时需 要提供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请点击www.cife.net.cn 下载《著作权确认书》)。
(四) 应征吉祥物的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参赛人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吉祥物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
2、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的图稿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竖向。
3、如果吉祥物设计方案是由一组卡通形象(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则该吉祥物设计方案(一组卡通形象)的图稿仍应集中打印或绘制在一页A4规格的纸上。
4、在提交纸质的设计方案的同时也要提交其设计方案的.jpg格式的电子文件。须黑色底板装饰,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
5、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6、参赛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大力提倡原创,作品必须为首次参赛并从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创作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使用软件不限。
五、评选方式
第四届中国(长沙)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吉祥物的征集,每项评选均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3个阶段。第四届中国(长沙)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组委会将聘 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将请北京市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六、奖励办法
第四届中国(长沙)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吉祥物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一)一等奖l件,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00元。
(二)二等奖1件,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0元。
(三)三等奖1件,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
(四)优秀奖10件,各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元。
(五)入围奖100件,各颁发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七、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组委会办公室(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为准)。
邮址: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5层,第四届中国(长沙)食品博览会暨快乐美食嘉年华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21 EMAIL:zpzj@cife.net.cn
电话:400-706-0365 58615188-8028 (9:00-18:00)
传真: 58615180
联系人: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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