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为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做好我市“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标准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1949年间(在此期间从事革命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英模人物。如1949年参加革命后随18军进藏,为西藏和平解放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英模人物等),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标准是:
1、为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独立事业和人民解放事业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标准是:
1、坚决贯彻党中央、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和西藏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社会稳定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部队官兵、青少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二、推荐时间
6月5日——6月15日
三、推荐方式
广大干部群众可向本人所在部门、系统及当地宣传部门推荐候选人,也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待方式向市双评办直接推荐。
双评办通讯地址:拉萨市江苏路27号,拉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热线电话:6323221;专用邮箱:xuanchuanke2006@126.com。
特此通知
拉萨市“双评”组委会
200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