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3
从市商务委获悉:为进一步将家电下乡做好做实,本市各部门各区县主动进位,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扩大宣传,狠抓生产,促进销售,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家电下乡真正起到“惠农强农、扩大内需、拉动生产”的实际效果。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还与各销售企业签订责任书,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并作为检查和考核销售企业资格的依据。
为加强管理监督,搞好资金兑现,各区县商务部门定期检查、了解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情况。对不履行承诺或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企业,市商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处理,并报请商务部、财政部取消销售企业资格。
财政部门将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会同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财政局咨询投诉电话:23303740转2631。
工商和质监等部门将认真做好对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及时处理针对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投诉。市工商局咨询投诉电话:12315,市质监局咨询投诉电话:12365。
各区县人民政府也将落实监督和检查责任,杜绝任何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安全顺利;要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定期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家电下乡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