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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再建422个“托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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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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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9
从今年开始,老年人可以像儿童“入托”一样有了专人照顾的“托老所”。4月8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列入本市今年20项民心工程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全面启动。从今年起到2011年,在已建成的22个示范性和100个配建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全市107个街道和137个乡镇将全部建有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区和自然村建有300个老年日间照料服务站,并实现功能配套、运营良好、各项服务制度健全,使老人可享方便、快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新增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以生活照料、老人就餐送餐、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为主要功能,以生活困难、行动不便和空巢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将设立休息室、配(就)餐室(含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课堂)等,并重点完善四项基本服务功能:一是对日间家里无人照料能够“走出来”的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同时,设立社区(村)为老服务热线,对不能“走出来”的老年人,联系服务人员或志愿者到家服务,实现设施服务和上门服务相结合。每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应配有不少于2名专职养老服务人员。二是根据老年人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餐饮服务。三是为老年人提供健身锻炼、康复保健和应急救助等服务。每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应联系1至2名专业医生定期为老年人健康保健提供服务和指导。四是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精神慰藉服务。
对经验收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和项目实施标准的新建或改扩建示范性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将根据建筑面积和投资额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对非示范性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结合其具体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对未开展就餐、送餐服务的,不给予资金补贴;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按上述补贴标准酌情扣减补贴资金。
为保证社区(村)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这一公益性、福利性的机构长久运营和生存,对其日常运营中所需的水、电、煤气、取暖等费用支出,由区县财政结合街道乡镇财力,予以补贴资助;对服务项目开展较好且区县财力较困难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站)的运营经费,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适当补贴。另外,符合条件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服务人员,可享受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资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和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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