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天津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天津市卫生局将甲流防治工作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管理,并成立了由相关处室和部门组成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督导组,深入全市19个区县全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防治工作督导,确保疫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督导结果显示,各区县均成立了甲流防治的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区县和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了包括医疗救治、抗病毒药物使用在内的甲流防治知识专题培训,提高了对流感重症病例的早发现和识别能力;达菲等抗病毒药物基本储备到位,保证甲流疫情应急处置需要;责任医院开辟独立病区,定点医院预留充足的床位,随时接诊重症患者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位;积极组织力量,全面推进甲流疫苗的接种工作。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流感门诊标识不清、尚未完成全员培训,个别村卫生室存在转诊不及时、抗流感病毒药物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督查组分别做了针对性的要求和现场指导,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