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为保障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从2009年12月底至2010年2月底,天津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活动。
天津市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重点,以“十查十看”为基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记者了解到,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十查十看”检查包括:查经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悬挂是否规范;查进销货票证,看经营者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和“证票合一”台账制度,批发企业是否履行批发记录义务;查市场主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开办者,看是否审查入场经营者证照,是否明确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定期检查经营者经营环境、条件,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制止、报告,并建立管理档案等。
此外,检查还包括:查销售食品,看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三无”等问题;查预包装食品,看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所载内容是否与食品相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疾病预防治疗等内容;查散装食品,看是否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进口食品,看是否有中文标签、说明书和检验检疫证明,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查不合格食品,看是否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有处理记录台账;查经营场所、设备或设施,看是否与所经营的食品相适应,清洁、卫生,销售工具是否定期清理、消毒;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看是否有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是否患有法律禁止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