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努力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天津市下发通知,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总局现场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顿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二是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审核、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点,控制零售点数量,特别要审查零售点周边的安全距离,零售点不能在居民楼底商设立,与零售点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三是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打非力度,发挥安委办作用,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
四是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努力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规模与实际储存设施不相适应或者没有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一律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
五是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标准,严格依据新标准整改企业,其中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厂房结构、面积、防雷设施作为重点整改内容。
六是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把进货关,严禁违规、超标的烟花爆竹进入仓库,严禁销售A、B级产品,积极配合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对进货厂家品种进行检验检测。各批发企业要将订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进货品种的质检报告市安全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