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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劳保工作突出“就业保障维权”三大重心 促进劳保工作新台阶
时间:200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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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从湘潭市湘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劳动保障工作将突出“就业”、“保障”、“维权”三大工作重心,促进全县劳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9年,湘潭县将围绕“就业”、“保障”、“维权”三大工作重心,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服务功能,稳定就业局面。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设立求职、培训登记窗口,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介培训登记。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举办各类招聘会,援助各类群体就业。 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依法征缴基金,扩大社保覆盖面上,今年将全面推行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即: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未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办理退休手续,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改善了民生、促进了民意、维护了民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海军在会上充分肯定了08年劳动保障工作。 胡海军指出,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2009年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很大压力,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思路、创新新举措。突出富民、安民、便民三个目的,务必实现劳动和会保障工作各项基金的收缴到位,基金及时、足额发放,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要有新突破,保障劳动和会保障管理工作要上一个新台阶等五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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