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湘潭县政法委获悉,湘潭县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入全省平安县行列,全县范围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覆盖率达到100%。
年初,湘潭县提出了努力实现“平安县”建设的整体目标,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乡镇综治办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干部,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乡镇驻庭所、县级驻“两院”调解室建设,提高基层矛盾排查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监控。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大队、村(社区)的义务治安巡逻分队建设。
据悉,湘潭县把2010年定为夯实基础年,把2011年定为活动深入推进年,把2012年定为活动深化提升年。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平安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要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党政机关绩效考核的范围,要着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特征、体现自身特色并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平安建设新途径,为平安建设持续开展注入 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