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两电分离”特色工作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是根据中央、省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的,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为企业减负具体措施。
由于历史的原因,原湘铝公司承担了许多社会职能,其中,企业承担了所在社区居民生活用电与转供电,为此企业每年多支出人工费、维修费及线路、变压器损耗费费,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借助企业国家政策性破产,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将企业生产用电与社区居民生活用电、转供用电在供电线路上实行分开,列入了湘铝破产清算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到了省、市政府和省、市电业局的大力支持及相关优惠政策,经与湘潭电业局协商一致,在2008年12月12日正式签订了“两电分离”改造协议,省财政厅于12月底下拨了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的移交费用;各居民用户改造费用由破产清算费用统一支出,工程费用缺额部分将由清算组、湘潭市电业局向省电力公司申报改造项目解决,社区居民不用出一分钱。
实施“两电分离”既能推动企业破产改制步伐,使湘氟公司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生产,又能有效改善社区电网供电质量,同时也有利于电力局加强对非生产用电的统一规范管理。“两电分离”改造后,原湘铝社区生活用电、对外转供电等用电全部交由市电业局直接归口供应管理,居民用电将更加安全可靠,完全能够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真正做到了使企业减负,群众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