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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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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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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的政治形势仍然十分复杂。中共中央对西藏地方的工作,一直贯彻了“慎重稳进”的指导方针。中央政府从西藏社会的实际和上层统治集团的状况出发,在十七条协议中充分照顾到西藏各阶层的利益,特别是上层统治集团的利益,因而协议得到了西藏大多数人的拥护,但是有一些顽固坚持分裂主义立场的亲帝分子还是千方百计地阻挠协议的执行,狂妄地提出要修改十七条协议,无理地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所以西藏和平解放后激烈的斗争仍然一直持续不断。
1951年11月间,在司曹(代理摄政)鲁康哇和洛桑扎西的暗中支持下,由一些色拉寺的僧人纠集社会上的一些无业游民和地痞发起组织了一个叫做“人民会议”的组织。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后,这个组织一再变换手祛,制造事端,扰乱社会秩序。1952年3月11日,该组织起草了一份“请愿书”,反对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要求撤走解放军,组织上街游行,呼喊“西藏独立”、“解放军撤出西藏”等口号,造成拉萨市内秩序混乱。鲁康哇和洛桑扎西对这份“请愿书”表示完全同意,让噶厦接下这份“请愿书”,并称这次请愿是“西藏史无前例”的创举”。31日,噶厦派秘书把“请愿书”送到中央代表的住所,第二天他们又纠集2000多人,包围中央代表张经武的住所和办事处、人民银行,呼喊口号,肆意挑衅,还有的反动分子向阿沛·阿旺晋美的住所开枪,鲁康哇和洛桑扎西还将驻防日喀则的藏军私自调来拉萨,以策应骚乱。面对“人民会议”分子制造的骚乱,张经武三次致函达赖喇嘛,要求他出面取缔“人民会议”这一反动组织,命令噶厦维持拉萨的社会秩序。4月8日,张经武在拉萨市区持续骚乱的情况下,仅带几名随员冒着生命危险登上布达拉宫去会见达赖喇嘛,要求达赖喇嘛解散“人民会议”,撤销鲁康哇、洛桑扎西的司曹职务。经过严正交涉和大量的工作,到4月27日,达赖喇嘛终于下令撤销鲁康哇和洛桑扎西的司曹的职务,接着,噶厦将“人民会议”的骨干分子嘉央达哇等抓捕审判。5月1日,西藏军区和噶厦分别发出布告,宣市“人民会议”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1952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 在取得对司曹鲁康哇和洛桑扎西及“人民会议”的斗争的胜利后,中共中央在8月16日又指示西藏工委:“你们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工作,应以上层统一战线,首先是争取和团结达赖和班禅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以及争取时间解决生产自给和交通运输问题为主要任务。”经过西藏工委的耐心细致的工作,逐步消除了达赖和班禅两个集团之间的猜疑,并根据十七条协议的精神,由班禅堪布会议厅和噶厦的官员就恢复班禅固有地位和职权的问题进行了谈判,于1952年6月16日签订了《西藏地方政府与扎什伦布寺喇章谈判备忘录》,合理解决了噶厦归还原属班禅的辖地及有关的问题。1954年,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一起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与讨论和通过新中国的第一部宪祛。在这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在稍后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班禅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京期间,毛泽东主席多次接见了他们,同他们亲切交谈,勉励他们团结起来,和进藏的汉族干部团结起来,搞好西藏的工作。在会议之前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还到内地一些省区参观访问。
西藏工委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统一战线的工作。1953年初,经张经武和达赖喇嘛商定批准,成立了拉萨市爱国青年文化联谊会。该会除团结藏族青年开展政治文化学习、演出歌舞节目外,还组织西藏各地的青年参观团到内地参观学习。接着日喀则、江孜、昌都、阿里等地也成立了爱国青年联谊会。1956年9月西藏爱国青年联谊会成立时,全区有会员6000多人。另外,在1954年还先后成立了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和西藏爱国妇女联谊会。青年文化联谊会和妇女联谊会在广泛联系上层人士的家属子女,并通过他们影响西藏上层人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1952年8月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派出第一个西藏致敬团和参观团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致敬献旗并参加国庆观礼活动以后,到1957年西藏共组织了13批1000多人到内地参观,参加人员有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的官员、宗教界人士、工商界代表、青年妇女代表等。他们在内地参观回到西藏后,用自己的见闻向各界广泛宣传,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还有一些藏族青少年包括不少贵族的子女到内地的学校去学习。
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藏族民工的支援下,加紧修筑从雅安到拉萨的康藏公路和从青海格尔木到拉萨的青藏公路,两路的修筑共投入军工民工11万多人,在极其艰难的四年多的筑路工程中,先后有3000多人为此牺牲。1954年12月,青藏公路和康藏公路全线修通,在拉萨市举行了隆重的通车典礼。毛泽东主席题词:“庆祝康藏、青藏两公路的通车,巩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建设祖国。”由于康藏公路和青藏公路的通车,进藏部队和进藏工作人员的补给供应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进藏部队在西藏站稳了脚根,对巩固西南边防具有重要的意义。
1952年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在拉萨成立,在外交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务。由于新中国成立时已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印度政府继承英国在西藏的各种特权和尼泊尔凭借过去的条约在西藏享有的一些特权,已没有延续的合祛依据。1952年6月,周恩来总理针对印度政府的来文中多次提出印度在西藏的“权益”问题,提议将印度在拉萨的代表处改为总领事馆,为了对等,中国在印度的孟买设立总领事馆,印度政府同意了这一建议。接着,中印两国政府的代表团从1953年底开始,经过4个月的谈判,于1954年4月9日签订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规定了中印两国政府互设商务代理处、互设贸易市场以及两国香客朝圣事宜的有关办法。印度政府同意中国政府在新德里、加尔各答、噶伦堡3地设立商务代理处,中国政府同意印度政府在亚东、江孜、噶大克3地设立商务代理处,不享受治外法权。双方又互换照会,规定印度在六个月内全部撤走印度驻在亚东、江孜的武装卫队,并将印度政府在西藏地方经营的邮政、电报、电话及12个驿站等折价交给中国。1956年中国和尼泊尔两国经过谈判,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尼泊尔将其驻拉萨的代表处改为总领事馆,将其驻扎在西藏拉萨和其他地点的武装部队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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