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宝钢年鉴(2005)》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第五部大型综合性年度资料工具书。第五部年鉴由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子公司共同编撰,并经各部门、子公司领导审定,由《上海宝钢年鉴》编辑部组织编纂而成。
二、 《上海宝钢年鉴(2005)》所记载内容的时间跨度,除特别说明外均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三、 《上海宝钢年鉴(2005)》根据行政分工,兼顾分类编辑法要求,共设特载,专记,专文,大事记,企业概况,生产经营,发展战略,海外事业,管理创新,科研,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财务、资产与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钢铁子公司,非钢子公司,教育、文化,党群工作,人物与表彰,附录,索引等22个栏目。主体内容划分为栏目和条目,个别栏目设置分栏目。条目为记述的基本形式,条目标题用红色黑体字显示。卷后设主题词(专用名、人名)索引,方便读者检索。
四、《上海宝钢年鉴(2005)》全面、系统地记述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子公司在2004年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事项,配有照片、图表,全书力求图文并茂,直观地反映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成就,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实践提供借鉴与依据,为“宝钢人”和社会各界了解、认识、研究宝钢提供真实可靠、可信、可鉴、可用的翔实史料。
五、《上海宝钢年鉴(2005)》中,“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简称为“宝钢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或“宝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宝钢股份公司”或“宝钢股份”,“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为“宝钢国际”。其他单位名称,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全称或简称。每个条目、每项资料后均在括号内注明撰稿人或提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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